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努力改善全區生態環境質量,長春市九臺區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積極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現將第二十三項問題整改完成情況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務
礦山修復進展緩慢。吉林省歷史遺留礦山多,大部分礦區地形地貌破壞嚴重,礦區土地復墾和生態修復進展緩慢。根據《吉林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到2020年,礦區土地復墾面積應達到8000公頃以上,實際復墾5390公頃,僅完成目標任務的67.4%。
二、整改目標
由于我區廢棄礦山數量多,治理難度大,需要長期解決。6個月內階段性目標:完成5公頃廢棄礦山的生態修復工作。最終整改目標:完成全區所有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針對以政府為修復主體的歷史遺留廢棄礦山。 及時向省廳申報2022年度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按照“誰破壞,誰治理;誰修復,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歷史遺留礦山修復以及進一步排查可以滿足自然修復條件的歷史遺留礦山,通過自然修復或自然修復與人工干預相結合的修復方式推進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計劃2022、2023、2024三年每年完成15個,2025年完成7個。
(二)針對以礦山企業為修復主體的關閉未治理礦山。將政府要依法采取通知或公告等方式要求礦山企業履行恢復治理義務,對于責任主體已滅失的、拒不治理或治理后未達到要求且拒絕整改的企業,保證金不予返還,由區政府專項用于礦山修復。對于2006年以前未實施收取保證金制度的礦山企業或村集體拒不治理的,政府可將使用權收回,由政府負責修復。
(三)針對生產在建礦山。督促礦山企業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實施“邊開采,邊治理”,對未治理部分及時履行治理義務;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及時反映基金提取情況;不定期檢查廢石長期超量存放等問題。
四、整改成效
目前,整改方案確定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一)2022年11月17日,吉林省自然資源廳下達九臺區“十四五”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任務為33.11公頃,完成時間為2025年年底。目前通過自然恢復、工程治理等修復方式共計完成治理驗收面積44.75公頃,超額完成省、市下達的九臺區“十四五”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目標任務。
(二)對于以關閉有責任主體的礦山,全部通過政府網站、報紙、紙質送達等方式完成了督促和催告,對于自行履行修復義務的,督促企業完成修復工程并通過驗收。對于拒不履行的,啟動代履行程序,由區政府作為實施主體開展修復工程并通過驗收。
(三)針對生產在建礦山,已全部完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的編制工作,并通過專家評審和備案。并全部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的內容督促企業履行治理義務。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在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聯系長春市九臺區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胡元勝
電 話:0431-82346299
長春市九臺區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12月18日